我愛花草樹木_第1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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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檔簡介

1、我愛花草樹木,設計者 :林薏婷,林務局保林專線,0800000930,,(救山林),想一想,到國家公園或森林遊樂區(qū)應該注意哪些事項?,花、草、樹木不見的消失原因可能是什麼?,如果有一天,學校、公園的花、草、樹木 不見了,環(huán)境會變成怎麼樣?,你有沒有和爸媽到國家公園旅遊的經驗?,國家公園法 第十三條,國家公園區(qū)域內禁止左列行為: 一、焚燬草木或引火整地。 二、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。 三、污染水質或空氣。 四、採折

2、花木。 五、於樹林、巖石及標示牌加刻文字或圖形。 六、任意拋棄果皮、紙屑或其他污物。 七、將車輛開進規(guī)定以外之地區(qū)。 八、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。,森林法,第五十二條 竊取森林主、副產物 ,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贓額二倍 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第五十五條 於他人森林或林地內,擅自墾殖或

3、 占用者,對於他人所受之損害,負 賠償責任。,森林法 第五十六條之二,在森林遊樂區(qū)、自然保護區(qū)內,未經主管機關許可,有左列行為之一者,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: 1.設置廣告、招牌或其他類似物?!?2.採集標本?!?3.焚毀草木?!?4.填塞、改道或擴展水道或水面?!?5.經營客、貨運?!?6.使用交通工具影響森林環(huán)境者。,森林法 第五十六條之三,有

4、左列情形之一者,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: 1.在森林遊樂區(qū)或自然保護區(qū)內,有下列行為之一者: (一) 採折花木,或於樹木、巖石、標示、解說牌或其 他土地定著物加刻文字或圖形?!?二) 經營流動攤販。 (三) 隨地吐痰、拋棄瓜果、紙屑或其他廢棄物?!?四) 污染地面、牆壁、樑柱、水體、空氣或製造噪音?!?2.在自然保護區(qū)內騷擾或毀損野生動物巢穴。 3.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(qū)內。,文化資產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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